(布城18日讯)上诉庭今日仅批准大马律师公会成为沈可婷上诉案的旁听律师,并拒绝著名律师丹斯里莎菲宜提出以“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身份参与此上诉案的申请。
少年夜骑脚车遇车祸案女司机沈可婷上诉案,今日是由拿督拉威德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审理少年夜骑脚车遇车祸案女司机沈可婷的上诉案,另两名承审法官为拿督李兴昌(译音)和拿督纳兹兰。
尽管多方申请成为此案的旁听律师和法庭之友,但上诉庭三司仅批准代表大马律师公会的申请。
代表大马律师公会的拉威星表示,律师公会是基于此案涉及公众利益,而提出有关申请。
法庭拒绝了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马青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邢智立和法律局主任何国胜,要求成为旁听律师的申请。
沙菲宜是代表马来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Parfum),申请成为沈可婷一案的“法庭之友”,并在昨天向上诉庭提出申请。
法庭之友虽然不是法律诉讼的当事方,但可以通过提供其专业知识来协助案件,这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影响法院的决定。
沙菲宜是马来亚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副主席,他表示,该校友会律师已授权他在明日出庭,以便协助这起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
他透露,此前曾主动成为沈可婷代表律师,唯后者想任用原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