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以便有更多时间针对SRC国际公司案提交上诉理由。
纳吉是在上周提出申请,希望法庭允许他在4月25日入禀上诉请愿书。
上诉庭的上诉记录已经在3月31日交给纳吉律师团和检方。根据联邦法院规定,纳吉必须在10天内提交上诉的理由。
纳吉在提出申请的宣誓书上指出,上诉庭提供了176卷上诉记录予其律师团队。
他直言,律师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查阅这些记录,并准备好上诉请愿书及回应上诉庭的判决。
他在出示宣誓书予《自由今日大马》时表示,他已于4月8日在副书记官西蒂慕斯达法和旺法蒂玛进行案件管理时,将此事告知主控官拿督希淡峇兰和副检察司阿斯洛夫。
检方对纳吉要求更多时间提交上诉请愿书的申请没有表示反对。
纳吉也提交了紧急证明,以促请联邦法院尽快申请该申请。
“我相信法庭会批准此申请,由于辩方需要查阅大量上诉记录,法院会为了正义而允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