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少年夜骑脚车车祸案女司机沈可婷今早向上诉庭入禀上诉和暂缓刑罚的申请。
沈可婷代表律师法依扎向《东方日报》证实,他已经在今早通过电子入禀系统(e-Filing),入禀上诉申请通知书(notice of motion)以及要求法庭尽快审讯的紧急证书。
“上诉申请通知书和紧急证书已经在今天通过电子入禀系统入禀了。谢谢大家对沈可婷的支持。”
他补充,该上诉申请通知书是针对允许上诉和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
沈可婷被控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事隔5年,两度被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的沈可婷,昨日被新山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宣判罪名成立,需监6年及罚款6000令吉,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尽管法依扎以提出上诉为由,要求法庭暂缓行刑,让沈可婷保外候审,惟不获法官批准。
按照司法程序,辩方律师必须先向法庭取得上诉准令,才能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