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前总稽查司丹斯里玛迪娜认同,接受稽查的人并不能指示稽查官员篡改报告中的事实。
玛迪娜今日作为第12名控方证人,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前一马发展公司首席执行员阿鲁甘达就总稽查司的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的修正,出庭录供。
此次审判中,纳吉被控在2016年2月利用他作为首相及财政部长的职位,通过据称指示修改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来阻止,因他在处理一马发展公司业务中的角色而受到民事及刑事诉讼。这已由前总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最终确定,并在最终提交予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提交至议会监督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
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共有四项修改处,包括删除了纳吉在2009年5月27日与国家元首会晤的内容,以及纳吉未能在同一天通知内阁同意展延发布50亿令吉的债券,删除2014年财政年度两份不同的一马发展公司财务报表,以及删除马来西亚商人刘特佐曾出席2009年9月26日的一马发展公司董事会会议。
今日,阿鲁甘达的首席辩护律师拿督N西华纳登就如往常的稽查程序对玛迪娜进行盘问。
西华纳登:您同意我的观点,被稽查的一方是不能指示稽查官员删除任何稽查报告中的事实及证据吗?
玛迪娜:我同意。
西华纳登:您是否同意我的观点,即被稽查的一方可根据文件对稽查报告中应包含的信息提出建议?
玛迪娜:我同意。
西华纳登:您是否同意我的观点,由稽查官员决定是否接受这些建议?
玛迪娜:我同意。
对此,玛迪娜后来也同意由稽查长最终决定稽查报告中应该或不应该出现的内容。
玛迪娜亦同意,她在2015年及2016年稽查一马发展公司时没有参与稽查过程,进一步地同意安比林在稽查一马发展公司时和最终确定稽查报告期间担任总稽查司。
玛迪娜于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期间担任总稽查司,随后同意西瓦纳登的建议,即安比林才是2016年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的“最终权威”。
然而当被询及她是否知情安比林曾表示他完全控制在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时,玛迪娜则表示她“并不知情”。
玛迪娜亦同意西瓦纳登的观点,即安比林将是解释一马发展公司稽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情,以及做了什么或没做什么的正确人选,进一步同意稽查司有著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何为该做或不该做。
西瓦纳登亦建议:“虽然你可能做了不同的事,但丹斯里安比林也应该按照他当时认为合适的方式来行使他的权力。”对此,玛迪娜随后也回答:“正确,对的。”
玛迪娜确认,稽查期间的正常流程是:将会有一个“结束会议”(exit conference),而被稽查的一方将有机会在此时提供任何证据,并且将向被稽查的一方发送一封确认信函,以供后者用事实作出答复。
当西瓦纳登询问,她是否知道在稽查过程中并没有向一马发展公司发送此类信函时,她则表示并不知情。
玛迪娜同意,确认函将是被稽查的一方“澄清任何问题,要求进行修改及质疑调查结果的最后机会”,并表示这是在稽查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
虽同意将此类函件的副本存在国家稽查署的档案中作为通信证明,惟玛迪娜表示,她并不知道档案中竟不存在此类函件,或者在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期间,并没有采取确认函这项步骤。
她同意,若稽查过程错过了这一步骤,那将是极其不正常的。
对此,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玛兹兰将审判定于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