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直言,一马发展公司(1MDB)向他和家人索偿37亿8000万美金(158亿3000万令吉)的诉讼,实际上是“多馀的”(redundant)。
他今日发文告说,该诉讼相当于针对其自愿被美国司法部充公的款项重复索偿。
“该索偿声明基本上是以美国司法部的指控为前提。”
“然而,美国司法部已经与被告(刘特佐)达成和解,且其中并未发现被告存在任何‘罪行、过失和责任’。”
他批评一马发展公司,选择完全忽略他与美国司法部在过去达成的和解协议。
美国司法部曾在2019年宣布与刘特佐达成和解,以追回在美国、英国和瑞士与一马发展公司有关的7亿美金资产。
一马发展公司是在2021年5月与其4家子公司,向刘特佐及其家人发起索偿诉讼。
刘特佐也指出,政府也在槟城乔治市高庭发起追税诉讼,而被追讨的税务来自于一马发展公司欲索回的资金。
“政府声称这笔资金构成了被告的收入,而一马发展公司声称该资金属于它们。”
“如果这两笔资金涉及同一笔款项,那政府和一马发展公司在这两起诉讼中成了对立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