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已在今年(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兽医局将分阶段落实涉及动物活动的执照申请,首阶段涉及4种动物相关活动行业,即:从事宠物寄宿与水疗中心、圈养与骑乘动物、动物收容所及活体动物销售活动,需要向当局申请执照。
兽医局总监拿督诺里占指出,此举是为了保障有关单位的动物权益,而从事这4项行业的业者获得半年的宽限期。
他说,业者可通过线上 https://awa.dsv.gov.my 申请执照,第一次申请需要缴付100令吉,接下来是每3年更新一次,则需缴付50令吉。
他说,这项决定是根据《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15条文、2021年动物福利(执照费用),并通过大马农业及食品工业部与兽医局批准而生效的政策。
他补充,抵触相关法令者,一旦罪成,可遭遇罚款1万5000令吉至7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他今日就《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召开记者会时也指出,根据有关法令附表,一共涉及13项动物活动必须申请执照,他们与相关单位沟通之后,同意先落实4个项目申请执照,再观察落实情况及改善,接下来将会扩大至其他项目。
他提到,其他的动物活动,包括:动物表演、饲养与研究、动物实验与教学,搜救与治疗及保育工作等。
他说,此执照不适用于在家饲养动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