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17日讯)联邦政府于2020至2021年,总共发放4亿令吉款项予吉兰丹州政府,不过,上述拨款属于援助金而非兑现石油税!
丹州大臣拿督阿末耶谷今日谈及联邦拨款事宜时强调,连续2年的拨款已分别列入2020与2021年的吉兰丹州财政预算案中。
阿末耶谷于今天发文告指出,截至目前为止,吉兰丹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仍在就退还石油税问题进行谈判。
昨日,财政部长拿督斯里东姑扎夫鲁声称,中央政府共发放2020年和2021年的4亿令吉石油收益予丹州政府。他指出,这笔款项,是根据吉兰丹石油收益百分之五直接支付给州政府的。
他说,与2019年相比,联邦政府给予吉兰丹的拨款已经倍增,而当年的拨款金额仅有28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