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掌管沙巴及砂拉越事务的首相署副部长哈妮法表示,没有必要以“马来西亚大陆”(Tanah Besar Malaysia)统称沙巴和砂拉越,因为这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她也同意,若有必要,政府将会考虑重新命名沙巴和砂拉越。
“(沙巴和砂拉越)重新命名不会带来任何意义,只是方便参考,不会增加或取消赋予沙巴和砂拉越的特殊性。”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沙巴民统党斗亚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威弗烈的提问作出回应时,如是说。
威弗烈建议政府将占大马土地约60%的沙巴和砂拉越称为“马来西亚大陆”,因为占地约40%的马来亚联邦(Federation of Malaya)自多年前就被称为马来半岛。
哈妮法指出,“马来西亚大陆”一词在现有的宪法和法律中都不曾被使用过。
反之,在现有法律中被使用的词,为“东马”(East Malaysia)和“大马半岛”(Peninsular Malaysia)。
根据1948年和1967年诠释法令(388法令)第3条文,“东马”意为沙巴和砂拉越,而“大马半岛”是指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登嘉楼、吉隆坡和布城。
“必须强调的是,这诠释与州属占地面积或是州属的地位无关。”
“因此,政府认为现有法律中的词(东马和大马半岛)是足够的。”
她补充,一旦2021年联邦宪法第1(2)条文修正案获批,“婆罗洲”(the Borneo States)一词将指沙巴和砂拉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