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2019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指出,截至2020年7月31日,在巴生北港139辆进口汽车中,仅有128辆进口汽车拥有汽车入口准证(AP),其馀11辆进口汽车则没有入口准证。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在这128辆进口汽车中,有12辆进口汽车是抵达巴生北港后,才通过贸工部汽车入口准证数码系统进行申请。
总稽查司指出,这已违反汽车入口准证准则,即所有汽车抵达港口前,必须提前做出申请。
不但如此,总稽查司也发现,有4辆进口汽车的进口者名字与汽车入口准证数码系统显示有所出入。
“直到去年7月31日为止,大马皇家关税局(JKDM)仍未对此事采取任何行动。”
除此之外,上述提及11辆未获的汽车入口准证抵达港口的汽车,全部仍滞留在港口长达17至38个月。
“截至去年7月31日为止,仍未对有关公司采取任何行动。”
总稽查司在报告中表示于今年6月10日收到贸工部的回应,而贸工部指已在今年3月3日和3月24日,与大马皇家关税局进行两项会议,讨论有关事情,并且收集相关资料,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至于大马皇家关税局则回应,4辆进口汽车的进口者名字与汽车入口准证数码系统显示有所出入的车子,分别在去年10月20日、今年5月24日及8月6日,进行充公及遣返行动。
“11辆没有汽车入口准证的车子,则分别在去年9月10日至今年5月24日,分阶段充公。”
对此,总稽查司认为,贸工部无法第一时间对违反的汽车进口准证公司采取行动,原因是该部没有一套管制方案。
此外,总稽查司也指大马皇家关税局在此事件上的效率不达标,甚至缓慢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