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董教总要求教育部尽速公开校园性霸凌事件的调查进展,并呼吁涉案教师坦然面对调查,撤销对吹哨学生艾恩的诽谤告诉。
董教总今日发表文告说,马来西亚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缔约国,应该检讨现有法律,勿再漠视儿童与女性权益,让我国妇幼权利保障与国际接轨。
“我们呼吁该名教师本著教师伦理和专业形象,展现教育者的应有风范,撤回对艾恩的诽谤告诉,反省一已在课堂上的不当言论,对学生造成的伤害道歉。”
董教总也促请教育部需正视艾恩事件仅是本地校园不良性别平等文化的冰山一角,制订积极的补救方案和机制,提升校园性别平等意识,赋予学生一个安全及健康的学习环境,避免学生在不良的性别歧视文化下继续成为下一位受害者。
“艾恩事件爆发后,教育部长拉兹吉丁虽然在4月28日承诺会严正看待和调查此事件,惟事隔多日,并未见教育部公开调查报告,或提出任何举措以改善校园的性别平等环境,杜绝校园性别霸凌。”
董教总说,妇女行动组织(AWAM)在事发后,十天内就收集到275名校园性骚扰和霸凌幸存者的申报。可见,本地的校园性别平等环境让人忧心。
“我们认为教育部应严正看待此事,成立独立调查机构彻查学校性霸凌问题,始能真正遏止儿童性侵害继续发生。”
董教总也说,在儿童权利保障已成为全球共识的今日,教师除了应具备教学专业外,更需拥有正确的人权保障思维,所有教育工作者,也都须对《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精神与原则有所认识。
因此,董教总建议教育部参考亚太妇女资源研究中心(ARROW)2021年的马来西亚性别平等观察报告的建议,国内校园的性别教育亟待改善。
“包括教师的性别平等意识,学校对人权与性别平等概念的学习,以及学校的辅导机制与素质等,都亟需重新检讨。”
董教总表示,一个对妇幼受害有感、勇于承担的政府,才能担负守护妇幼安全的重责。我国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缔约国,肩负保障及维护国内性别平等权益及儿童基本人权与尊严。因此,更不容发生诸如艾恩及众多校园性霸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