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前槟城行政议员拿督林峰成表示,槟城三条主干公路的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的3120万令吉费用,通过槟州政府两块土地交换抵消。
今日是前槟州首长林冠英涉嫌海底隧道舞弊案开审第二天,控方传召第三名证人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时任掌管工程、公共设施和交通的行政议员林峰成供证。
目前是槟州经济策划组(交通)主任的林峰成表示,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费用为3亿500万令吉。
他在回答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提问时承认,该项目有进行可行性研究。
他提到,3条主要公路,不包括海底隧道的可行性研究需要耗资3120万令吉,通过州政府的土地交换来完成支付。
“Lot702和713土地被用来支付已经完工的承包商。”
他强调,该两块土地的所有权为州政府,并非属于林冠英。
林冠英在海底隧道案件面临4项控状,其中两项与贪污有关,另外两项是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另一方面,由于辩方律师哥宾星的选区助手在派送食物篮后发现确诊新冠肺炎,地庭法官阿祖拉为了安全起见,下令提早休庭。
“目前不是一般情况林安琪,我必须严厉执行标准作业程序,限制人数。我们宁愿采取额外防护措施,也不要冒险。”
哥宾星表示,根据国会医生的建议,只要带著口罩,与确诊者共处少过15分钟,不会有大碍,但是安全起见,选择将此事告知庭上。
他坦言,自己与该名助手共处时间少于5分钟,而且当时有佩戴口罩。
他指出,自己在休庭后马上进行筛检,化验报告出炉后将会尽快通知法庭。
法庭暂定明天8时30分再继续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