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我国政府和一马公司(1MDB)起诉马来西亚毕马威的44名合伙人,指毕马威在2010年至2012年对1MDB的财务报表稽查中,存在疏忽和违约行为,因此向毕马威索偿高达56亿4000万美元(236亿3000万令吉)。
原告声称,毕马威合伙人在担任1MDB稽查师时,犯下违规行为,造成了损失。
根据《今日自由大马》所看到诉讼,起诉人指控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指示下,1MDB挪用了超过56亿美元,并由管理层执行。
“通过在1MDB进行各种欺诈交易,让纳吉及其附属方受益,违反了1MDB和财政部机构的利益。”
被挪用的56亿4000万美元中,有31亿9700万美元是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毕马威担任1MDB稽查师时被挪用。
政府表示,它还遭受了其他形式的损失,包括为拯救1MDB的不可收回预付款,及其子公司在各种债务证券下的负债。
“这些损失是由纳吉和其领导的公司管理层,所进行的欺诈交易和挪用造成。”
诉状指出,毕马威未能揭露1MDB与沙地石油公司合资协议中存在差异,而且毕马威在担任1MDB稽查师期间,没有上报纳吉指示挪用资金的问题。
另外,诉状也称,稽查师没有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和国家银行(BNM)等当局报告相关事项。
此案将于8月6日在高庭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