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希盟法律委员会指出,在失去多数支持的情况下,国家元首有权罢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并委任另一名获得多数支持的国会议员担任首相。
巫统宣布撤回对慕尤丁的支持,但是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表明,没有证据显示慕尤丁失去多数支持,因此现任首相和内阁仍然可以行使行政权力。
对此,希盟法律委员会今日发文告说,依德鲁斯哈伦的说法是错误的。
“总检察长称首相是否获得多数支持,必须由国会议员本身来决定,而不是通过某个政党或党领袖的文告。”
“但是并未说明一个事实是,慕尤丁之所以能够出任首相,是基于政党领袖对国家元首的陈述,而不是个别国会议员。”
“此外,对首相失去信任不一定只通过国会的信任投票来确定。”
希盟法律委员会称,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宣布,巫统撤回对慕尤丁和国盟政府的支持,就是一种证据,非常清楚表明,首相慕尤丁已不再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的信任。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首相根据联邦宪法第43(4)条文,要求国家元首解散议会,否则首相和内阁有责任提出辞职。”
“如果慕尤丁未能递交辞呈,国家元首可指示首相立即召开国会,无需等到7月26日提出信任动议,来证明慕尤丁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希盟法律委员会说,如果慕尤丁拒绝遵从,国家元首有权罢免他,并任命另一名获得多数支持的议员担任首相。
希盟法律委员会也同意希盟主席理事会的立场,即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此时应避免举行大选或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