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研发及独家生产“连花清瘟”的中国石家庄以岭药业声明,马来西亚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改良版连花清瘟”胶囊与颗粒,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以岭药业指出,他们也未与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 Sdn Bhd)有过任何接触,而从未发生过任何形式的合作。
“我公司(以岭药业)研制的创新专利中药‘连花清瘟’(Lianhua Qingwen),其处方、工艺、检测方法与适应症等均已获得中国专利保护,连花清瘟胶囊是我公司在马来西亚的注册商标,以岭药业享有专用权。”
以岭药业在面子书发表声明指出,该商标的申请号“TM2019017122”,保护期2019年5月13日到2029年5月13日。
“以岭药业在2020年7月21日向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同时提出了‘Lianhuaqingwen’、‘连花清瘟’商标的申请,目前在审查中。”
声明提到,“连花清瘟”仅在中国大陆生产,从未授权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区域生产。
“在中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中,以我司连花清瘟为代表的‘三药三方’发挥了重要作用。”
声明直言,截至2021年5月末,以岭药业“连花清瘟”产品在全球23个国家与地区获得注册批文或进口许可,其中不包括大马,在马来西亚的注册正在积极推进中。
声明也补充,一旦以岭药业“连花清瘟”产品在马来西亚注册成功,将及时发表声明,告知广大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