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一律被罚款1万令吉,已经引起民间怨声载道;远景研究中心联合主席颜炳寿律师认为,政府必须为全国县卫生局制定一个明确指南,避免引起各种不必要的误解和不公平的情况。
他说,此举也避免违令者到县卫生局上诉时,出现参差不齐的刑罚结果。
“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南,全国出现不一样的做法,会延伸出更多的社会问题。”
他表示,如果县卫生局能够做到公平的话,那些因不满而到法庭上诉的人也就会减少,不至于加重司法体系的压力。
颜炳寿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司法界有一个刑罚指南(sentencing policy),作为法官下判时的指南,即他们不能随便定下罚款额,罚款额需在一个幅度之内。
惟他担心,卫生部官员没受过诸如此类的培训,可能他们不懂得该如何决定罚款额。
“所以(卫生局官员)还是需要进行培训,此事不难,只是要谈妥,比如什么样的情况要罚款多少。”
“法官都受过这样的培训,他不能说喜欢罚1000或5000令吉,他需根据一个指南(定下罚款额)。因为他是处理惩罚的人,不是依照心情处理,第一次犯规有一个刑罚标准,然后重犯或是恶劣犯规有不同的刑罚标准。”
他表示,明白政府调高违令罚款的上限到1万令吉,是为了达到阻吓作用,不过,他认为,上诉的程序管道必须要方便,政府也须制定一个明确的上诉指南。
询及不同的违令行为,是否应处以不同的罚款额时,他说,可能需要求总检察署或司法体系对此给予意见,因为各种犯规行为都有一千零一种可能性。
颜炳寿也表示,也许一些人会认为此举不近人情,但若由警察斟酌罚款额来开出罚单,可能会造成一些人趁机贿赂警察。
他认为,公平起见,警方的责任是负责开罚单,若接罚单者有冤屈,可到县卫生局上诉,因为警方只是协助卫生部执法。
他指出,警方斟酌开罚单是难以执行的方案,因为这可能会诱使警方陷入贪腐行为。
“有人会贿赂警察,警察可能会说:你是要我开1000令吉还是5000令吉的罚单,你讲,这样是不是会产生贿赂空间,所以警察斟酌开罚单是执行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