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笨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玛斯兰,检讨地庭判决的申请。
地庭是在上个月驳回阿末玛斯兰200万令吉洗钱案和给假口供案的撤销申请。
阿末玛斯兰所面对的两项指控,即没有向内陆税收局申报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手上获得200万令吉,以及在反贪污委员会录取口供时,给予假口供。
吉隆坡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在处理检讨地庭判决的申请时,认为地庭在驳回其撤案申请的决定上,并未出现任何错误,因此决定驳回阿末玛斯兰的申请。
较早前,阿末玛斯兰的代表律师哈米迪莫哈末诺表示,地庭驳回其当事人申请时,若给予的理由是“申请撤案的时机过早”,其实是不正确的。
“撤案申请可以在任何一个阶段提出,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案申请,只要它是无根据的。”
“我们提出检讨判决的目的,是想要高庭法官确认地庭是否出现误判,在此案中,我的当事人没有收到任何有关于他逾期缴税的指示或通知。”
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扎尼则表示,检方已经针对检讨判决的申请提出异议。
“我们认为检讨判决的申请是毫无根据的,这是在滥用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