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获以“释放但不代表无罪”撤销控状,反贪污委员会坚称此事获得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的同意,但汤米汤姆斯却做出否认,双方各执一词。
吉隆坡地庭法官阿兹曼阿末昨日上午宣布,由于控辩双方达成数项协议下,法庭宣判释放里扎,但不代表无罪。
反贪会在昨日傍晚6时30分表文告指,根据控辩双方达成的协议,被告必须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第92条文,向政府支付赔偿金,这是作为对被告的惩罚性替代方案。
同时反贪会估计,大马政府可追回的海外资产价值高达1亿730万美元(约4亿6530万令吉),并强调此事是获得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考虑和同意。
汤米汤姆斯却在昨晚,否认同意撤销里扎的控状。他表示,本身知道辩方曾提呈书面陈情给总检察署,但已将此事交给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处理,自己在离职前都不曾有撤销控状的协议。
反贪会首席专员阿占峇基接著向网络媒体《今日自由大马》坚称,这是本身所获知的事情经过。
“此案已上了法庭,因此任何决定都必须是来自副检察司。我们只是通知社会大众正在发生的事情,仅此而已。”
“这是我被告知的事情,这就是事件本身,如果不对的话,就不会发出这样的声明了。”
“没关系,如果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要否认此事,就由他吧。我是没问题的,但我们坚持我们的声明。”
里扎是在去年11月18日被控5项洗黑钱罪名,所有罪名都指向里扎曾通过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的银行户头,接受非法活动的资金,涉嫌洗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