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因抵触政府实施的“行动管制令”,共有53人今日被提控上庭,其中包括35名分别在雪兰莪加影,和霹雳怡保举办的两场聚会出席者。
上述53人均是在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下被起诉,一旦罪成,最高刑罚可被判处六个月监禁,或1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一批被提控的15人,其中一名出席者更是吉隆坡一家医院的前线人员,是于本月5日(周日)下午2时50分,在怡保Casa Lapangan花园的一间民宅举办社交聚会。15人今日在怡保地方法庭被控时,并认罪。
涉及人士年龄介于19至38岁间,分别是9名男子和6名女子,其中4名女性为印尼籍,每人被判3个月的监禁或1000令吉罚款的惩罚。
至于第二批被提控的人士,则是因为本月3日(周五)中午12时35分,在加影陈明再也(Taming Jaya)一座公寓单位举办派对。他们分别是17名成年人和两名17岁的少女,
根据副检察司诺哈娜萨哈特指,19名被告在没有正当理由下,违反“行动管制令”私下聚集,并且把酒畅饮。
地庭法官莫哈末诺菲达勿斯较后宣判,17名年龄从23至31岁的被告,被判监禁14天,并从逮捕当天开始生效。
至于两名未成年的被告虽巳认罪,法庭将会在5月14日,在获得社会福利部的社会报告后,另行宣判。
与此同时,上述所有被提控者,均以500令吉获得保释。
加影地庭今天也对同样违反“行动管制令”6名男子判处14天监禁 。6名被告于本月2日(周四)深夜11时30分,于陈明沙利路(Jalan Taming Sari),在公共场合饮酒。
6名被告同时抵触了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被控,并被判14天监禁,但两项刑法同时执行,并同样从被逮捕日起生效。
此外,一名46岁商人阿兹祖凯里在蕉赖开设的店,并非基本服务领域,但仍执意在行管期间营业和销售充值卡。
他今日在吉隆坡地方法庭被控,并被判处罚款700令吉,或以一个月监取代。 被告另外也因在本月1日(周三)晚上10时30分,妨碍公务员办事,而被判罪款100令吉,或以一个月的监禁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