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2日讯) 伊斯兰党双溪里茂州议员莫哈末阿占对吉打州政府拨款30万令吉予州内3所独中,反之60所宗教学校平均只获1万6000令吉感到忿忿不平,同时他也质疑拨款给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维修经费的做法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条规。
他今日在吉打州第14届第二季第2次会议上进行财政预算案辩论环节时直言,虽然吉打州政府拨出100万令吉给予人民宗教学校,然而对比州内3所独中获得总额30万令吉拨款,60所宗教学校平均只获得1万6000令吉。
他指出,尚有许多类别的宗教学校包括有注册的马来私塾(Pondok),也有一些宗教学校因没有向当局注册而无法受惠,惟这些学校一样栽培崇高品德的年轻一代。
他认为,伊斯兰作为官方宗教,州政府理应优先拨款给宗教学校,并更公平对待宗教学校。
另一方面,莫哈末阿占也针对财政预算案中拨款给予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维修经费时,质疑该做法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条。
“虽然宪法赋予国人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不意味非伊斯兰宗教可以享有跟伊斯兰一样发展条件如兴建清真寺,甚至包括要政府拨款协助维修这些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他说,州政府在拟定财政预算案时,是否有资询吉打州宗教理事会的意见,而这些拨款是来自大众的税金,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条规。
“若这些拨款在伊斯兰教条被视为非法(Haram),那么州政府是否又有罪(Dosa)。”
伊斯兰党武吉槟榔州议员旺罗马尼也认为,州政府在华文独中和人民宗教学校拨款不均,显示希盟政府对宗教学校是残忍(Zalim)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