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如果我知道资金被挪用,我肯定不会批准5亿7694万3490美元的汇款。”
一马公司(1MDB )前首席执行员沙鲁指出,用于收购丹绒能源的资金仍有大量剩余资金。
他今日出庭供证时强调,自己不知道5亿7700万美元的保证金被挪用,否则他绝对不批准汇款。
他说,本身在案件开始调查后发现,在逃富商刘特佐负责安排这笔保证金的去向,旨在将1MDB的资金转到刘特佐的账户。
沙鲁也坦言,在代表一马能源签署与阿尔巴BVI期权协议时,自己没有意识到认购期权的地址是在英属维京岛。
他称,事件爆发后才发现阿尔巴投资和阿尔巴BVI的英文名字的差异只有“limited”一字。
他表示,根据协议,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 为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其子公司有权认购一马能源子公司上市后的49%股权。
对此,他说,1MDB必须支付5亿7700万美元的押金,最后这笔钱却没有汇进IPIC的子公司阿尔巴,却流入空壳公司阿尔巴BVI。
他个人不知道,是谁设定5亿7700万美元的金额,尽管对他来说这是一笔巨大数额。
他说,根据与刘特佐讨论的内容,他对这个资金流出不起疑,因为认为这是一个纳吉与IPIC之间的协议,也相信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后,押金会被归还,但是事实上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