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一马公司贪污洗钱案进入第10天审讯,尽管承认曾向在逃富商刘特佐借贷20万美元购买新房子,惟本案第8证人拿督安哈里表示,他本身在购买新房子时所付出的钱,比向刘特佐借来的更多。
安哈里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特别官员,他今日针对刘特佐2010年借他20万美元买房子,向法庭做出解释。
他说,位于哥打白沙罗的房子很热门,当时该地区很多房子出售,他也趁机想要卖掉该区的旧房子换新的,旧房子的价格约27万令吉,新房子的价格70万令吉,因此还需要支付约40万令吉。
他指出,由于身为国行职员,能够获得国会直接发出的贷款,这是国行给予员工的贷款,当时他以为能够卖掉旧房子并获得贷款,但国行却要求他还清房贷,否则不会批准新的贷款。
“因此我找其他贷款,找人帮忙,告诉他们只要我房子卖出后就能还钱,而刘特佐自愿帮忙。拿到钱后,我还清了拖欠国行的30万令吉贷款。”
安哈里提到,当他以为一切顺利的时候,他却被告知旧房子属于“土著单位”不能出售,当时找了律师楼帮忙却被拒绝。
“我需要支付的实际上多过我借来的。我必须支付拖欠国行的贷款,还须支付新房子的头期钱,全部加起来超过我从刘特佐那里借来的贷款。”
“曾要求将房子转名到刘特佐名下,而刘特佐则要我无需担心,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