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表示,该党42位国会议员将全力支持修宪,让大马女性在国外出生的孩子,获得公民权。
在现有的宪法条文下,大马男子若有孩子在外国出生,将可申请大马的公民权;大马女性若在外国生孩子,其孩子却无法申请公民权。
林吉祥说,行动党国会议员支持修改《联邦宪法》第14条文,以“至少一名家长”取代“父亲”的这个字眼,以赋予马来西亚女性和马来西亚男性同等的权利,让她们在外国出生的孩子,拥有公民权。
他表示,联邦宪法第14条文容许大马男性,将他们的公民权延展至他们国外出生的孩子。
“但是嫁给外国配偶的大马女性,却得在宪法的不同条文下为她们的孩子申请公民权,即联邦宪法第15(2)条文。”
林吉祥发文告说,有些女性得等候两年才得以为她们的孩子申请到公民权,有者的申请则在毫无理由下被拒绝。
“那些为她们孩子第一次申请马来西亚公民权不成功的女性通常在重新申请的时候,都在毫无理由下再次被拒绝。”
他说,大马是世界上25个否决女性将公民权延展至她们孩子的平等权力的国家之一。
“女性在为她们孩子申请公民权时所面对的官僚挑战,是马来西亚流失人才的其中一个原因。”
他说,许多居于国外的马来西亚人都在异地结婚。他们在工作的时候遇上他们的配偶,然后他们想要回国。眼下马来西亚由于官僚程序的缘故而持续流失它宝贵的人才,这个情况亟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