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舞龙舞狮等文化活动无需向青年与体育部申请准证!
青体部今日发表文告,澄清有关舞龙舞狮活动需要获得该部批准的说法。
文告指出,包括舞龙舞狮在内的文化活动,不受《1997年国家体育发展法令》的约束,因此无需向青体部申请准证。
“有关文化的活动,包括舞狮比赛和舞龙表演,都无需向青体部申请准证,因这类文化活动不受1997年国家体育发展法的管束。”
文告提到,国家体育发展法令的目的,仅是让青体部通过运动专员署规范体育相关事宜。
对于相关问题,青体部文告表示,如有进一步的问题可向该部提出。
日前有媒体报导,马六甲武术龙狮总会秘书长杨庆权指,青体部规定,从今年起,举办舞龙舞狮活动需要获得青体部的批准,因此他提醒各组织必须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