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被控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2亿4800万美元(12亿5000万令吉)资金洗黑钱案,将于明年1月6日开审,控方将传召少于10名证人。
随著领导主控团的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控方无意将此案转至高庭后,地庭法官罗兹纳择订2020年1月6至9日,以及13至16日审理此案。
里扎的代表律师拿督哈里哈兰没有反对,并告诉法庭,辩方无意也没有接获任何将案件转至高庭的指示。
哥巴斯里南说,控方将传召少于10名证人供证,包括一名来自新加坡的证人。
“控方今天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将部分文件交给辩方。”
此外,他说,控方尚未获得部分来自美国的文件。
高庭订9月20日为此案重新过堂。
此外,来自控方的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受询时说,控方今天交给辩方的文件包括来自瑞士和新加坡的户口报表。
里扎是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的拥有人,他于7月5日被控时面对5项控状,他悉数不认罪。
挪用1MDB资金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通过由Good Star有限公司的瑞士苏黎世苏格兰皇家银行户头(账号11116073),转账至红岩制作公司(Red Granite Productions Inc)的美国洛杉矶城市国民银行户头(账号123248291)的方式,收受117万3104美元的不法活动收益。
这笔款项是挪用自1MDB资金。
里扎也被控于2012年9和10月之间在同一地点,通过相同的户头转账,犯下相同罪行,所涉金额为900万美元。
第三和第四项控状指出,被告犯下相同罪行,也就是通过由阿尔巴投资PJS公司的瑞士卢加诺瑞意银行集团(BSI SA)户头(账号81134378),转账至红岩资本有限公司(Red Granite Capital Ltd)的新加坡瑞意银行(BSI Bank)户头(账号6C02250A)的方式,收受1亿33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的不法活动收益。
他被指于2012年6月18日至10月23日之间,在新加坡淡马锡大道的瑞意银行犯罪。
第五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2年11月14日在相同地点,犯下同一罪行,所涉金额为4500万美元。
被告的所有控状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