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撤销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起诉他藐视法庭的诉讼,并谕令总检察长须支付3万令吉堂费。
高庭法官费鲁斯指出,总检察长入禀的陈词中,沙菲宜藐视法庭的指控不够详细。
“总检察长作为诉方必须公正地为答辩人列出事实,让答辩人清楚知道自己面对什么控罪,以及让他申请撤销法庭早前发给总检察长起诉他藐视法庭的准令,或准备其辩词。”
“他的陈词中完全没有这点。”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原本要求支付15万令吉堂费,惟总检察署指出,总检察长只是在执行公务,捍卫我国司法体系的名誉。
高庭在考量政府的财务困境后,谕令总检察长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为大卫托马斯,而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和三苏伯哈山则代表总检察署。
汤米汤姆斯是于3月1日获得高庭发出准令,以针对沙菲宜就纳吉的案件发表的媒体声明,起诉沙菲宜藐视法庭。
今年1月28日,纳吉在《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下,被控3项罪名;而总检察署在2月7日因有意把纳吉这3项罪名与其他案件同审,因而赞撤销这3项洗钱控罪。
高庭也在当天宣判纳吉获得撤控,但不代表无罪。沙菲宜在法庭宣判后对媒体表示,有信心可在其他控罪中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