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1日讯) 基于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生病缺席,上诉庭今日展延罗斯玛贪污案从地庭转高庭的上诉案。
以上诉庭法官阿都拉曼为首的上诉庭3司表示,根据法令,作为上诉人的罗斯玛有必要出席聆讯。
“《1994年上诉庭条例》第74(2)条规定,上诉人必须出席上诉的聆讯。”
阿都拉曼表示,法庭收到一封由赛阿都拉迪夫医生签名的医疗报导,建议罗斯玛躺在床上休息,避免长时间坐著直到情况好转。“因此我们今日被迫休庭。”
另外两名承审法官为卡玛丁哈欣和哈敏德星。
罗斯玛首席代表律师贾吉星今日向法庭申请展延上诉案的审讯,因罗斯玛如今身体状况不适合出庭。
罗斯玛另一名代表律师阿克峇丁则提到,由于罗斯玛正在养病,因此已获准缺席高庭的审讯过程。
惟,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出,上诉庭的条例只适用于刑事上诉案的上诉人。同时,罗斯玛的医疗证明并未说明罗斯玛不能上庭。
“在罗斯玛缺席的情况下,上诉庭审讯将可能侵害她的权利。”
同时,哥巴斯里南说明,本身受到总检察署的指示,要求今日继续审理此案。
吉隆坡高庭是在今年3月15日,批准将罗斯玛涉及的贪污案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罗斯玛是在去年11月15日,于地庭面对2项涉及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控罪,她被指涉嫌索贿1亿8750万令吉及受贿150万令吉,惟她皆否认有罪。
同日, 罗斯玛的助理里扎(47岁)也被控涉嫌在相同案件内,面对4项索贿和受贿控状,涉及款项共550万令吉,他同样否认有罪。
两人因而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昨日允许控方的申请,将罗斯玛和里扎的案件一同审理。从明年2月3日至4月30日开审,共3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