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IPSB)董事经理拿督三苏安华表示,本身在协助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并在获释后,曾告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有4200万令吉从该公司户头转账到后者户头,纳吉当时表现震惊。
三苏安华是纳吉被控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一案的第37名证人,他今早再度出庭,并接受辩方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盘问。
三苏安华表示,在2015年被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扣押数天获释后,本身随即到纳吉位于吉隆坡大使路花园的住家,向纳吉告知此事并道歉。
他说,纳吉当时表现震惊,并表明不清楚谁将钱存入IPSB的银行户头。
三苏安华在5月15日出庭作供时,曾提到IPSB是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董事局的批准下成立,协助一马公司进行企业社会责任项目。
他今日指出,纳吉当时候不仅表现震惊也非常心烦意乱,因此本身向纳吉道歉。
“我向他道歉,因为(转账到纳吉户头的)最后一笔记录来自我的公司。如果我知道该资金来源……(我不会让事情发生)。”
沙菲宜进一步盘问,询及纳吉当时的表现是否真诚?三苏安华回应是的,而纳吉是真的惊讶。
他也提到,本身是在一马人民基金首席执行员翁淑玲的指示下,将4200万令吉转账到纳吉的大马银行户头,但如果知道纳吉的户头,一定会致电纳吉询问。
询及为何会这么听信翁淑玲等人的指示时,三苏安华解释,因为他们此前一直为IPSB提供资金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他说,从2010年至2015年都在为纳吉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工作,纳吉对他的服务也感到满意,两人会面甚至是通过WhatsApp交流,曾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过很长时间的讨论。
他指出,本身没有任何不轨的想法,一直都是凭良心做事,都是为了企业社会责任。在通过媒体报导了解详情前,本身对当天的事情一无所知。
他说,他获释后也曾向SRC国际公司前执行董事询问详情,但后者除了告知资金来自SRC公司外,并没做其他说明。
另外,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询问三苏安华,纳吉当时候是否有要求他向反贪会投报时,他回应没有。
值得一提的是,沙菲宜一开始询问三苏安华时,试图要求后者证实反贪会录供时曾引导后者承认了解资金来源等事宜。
三苏安华则提到,反贪会官员在询问他关于有关的银行帐号时,曾向他建议多个账户持有人名字,包括纳吉。
他说,反贪会官员曾提醒他必须说出事实,但本身已如实禀报,本身无法告知反贪会所要知道的其他事实,因为自己根本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