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5日讯)高庭今日驳回一名选民挑战雪州士毛月州议席补选的诉讼,阻止不了士毛月在来临的周六(3月2日)举行补选投票。
这名士毛月选民潘斯里莎巴丽雅(58岁)入禀法庭,起诉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选委会及大马政府列为案件答辩人。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凯鲁向媒体指出,法官SM柯玛迪认为高庭受限于上诉庭在2017年针对努鲁依莎案件的裁决,因而驳回这项诉讼。
“上诉庭在有关案件中裁决,根据联邦宪法第13章第33C条款,选委会的功能并不会因为成员不足而受影响。”他说,高庭因而表示选举会主席本身可以执行选委会的职能。
起诉人莎巴丽雅是于今年2月8日入禀高庭,要求法庭宣判选委会在今年1月1日之后是不存在和不合法,或不符合宪法。
起诉人是基于选委会当时包括一名副主席及5名委员职悬空情况下,只有主席阿兹哈一人主持选委会事务及会议,不符合联邦宪法,因此提出诉讼,要求法庭发出庭令阻止补选进行。
当时起诉人代表律师沙哈鲁丁指,在选委会主席阿兹哈公布士毛月选举日期后,该委员会于2019年1月18日当天便已成为不合法的机构。随著选委会原任副主席及5名成员,在取得国家元首御准后缩短任期,提前今年1月1日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