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再次犯下法律程序的错误,用错误的程序来申请联合审讯。
他直言,这是汤姆斯在纳吉系列案件开审以来,第4次在法律程序及入禀程序上犯错。
“刑事程序法典第417条文只是关乎转移(案件),这也是法官同意的。”
他提到,汤姆斯不能将第418A条文当成417条文,且控方已撤销418A条文下发出的转移高庭审理证书。
第417条文阐明高庭转移案件的权力,418A条文则提到控方应发出的转移证书。
“你有没有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今天法官的裁决,算是第一次认为我们是对的。你不能把第418A条文反转成第417条文。”
“你必须下去(地庭),重新申请号码(排序),然后再来到高庭,因为你已经撤回了第418A条文(的证书),现在你要第417条文,却要申请联审。我想,今天的法官做得很对。”
无论如何,他说,若控方有意重新申请进行联审案件,辩方势必反对到底、抗辩到底。
他是在高庭批准将纳吉加控3项洗黑钱罪名的案件从地庭移至高庭审理后,步出审讯室,接受媒体围访时,如是说道。
询及有关证人陈词书的事件,沙菲宜就表示,他对于控方不愿提供证人上庭顺序名单这一点并不苟同。
他说,资深律师一般不会进行交叉盘问,直到目击证人上庭时。
“这是专业律师之间的礼仪……所以(控方)到底为什么不能告诉我们,明天我们打算传召3名证人,谁谁谁,这是我们的计划。。呢?”
“你委任特定的副检察司是机密,现在连证人名单也是机密?这是什么?根本就好像小孩子一样…这是无稽之谈,十分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