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 董总中委有不合法代表?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柔州董联会)前任署理主席萧庆璋指出,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柔州董联会)最新的章程规定,会员学校代表只能是现任董事长或校长为当然董教代表,这也直接导致董总目前有不合法的中委。
他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说,现在除了董总主席陈大锦已失去五校董事长的代表权外,董总目前另一位来自柔州董联会的常委陈锦洲,本身也不是董事长。
他促现任董总中委关注此情况,不要因不合法中委的问题,而影响到董总的注册。
他说,根据他从社团注册局所取得的柔州董联会最新章程,在章程的第4.2条文,清楚列明“会员学校代表以现任董事长及校长,为当然董教代表,于当然代表不能出席可委任学校行政人员或家教协会理事代表出任。”
他指出,陈锦洲目前仅是新文龙中华中学的副董事长,虽然新文龙中华中学有家教协会,但陈锦州也不是家教协会的理事,那么陈锦洲为何又能代表新文龙中华中学出任柔州董联会的代表?
萧庆璋促慎重探讨
萧庆璋说,董总刚于6月举行改选,而柔州董联会更被选为董总6个常委州之一,可委派3名代表出任董总中委。
“而柔州当时委派的3名进入董总中委的代表分别为当时还是峇株巴辖五校董事长的陈大锦(出任董总主席)、柔佛笨珍培群独中董事长林青赋(董总中委)及陈锦州(董总常委)。”
他认为,现在陈锦州在柔州董联会的代表身份都已经不合法,那么现在又被委任进入董总中委会里,他担心这也将影响到董总的合法性,因为董总中委里有不合法的代表。
因此,萧庆璋促请董总在本周日(12月16日)召开的中委会议,能慎重地探讨这些问题,不能置之不理。
此外,萧庆璋也揭露,除了陈锦州外,柔州董联会的会员学校代表,还有很多人并不符合章程第4.2条文所规定的条件,即非董事长、非校长、非学校行政人员以及非家教协会理事。
柔州董联会曾在2016年4月爆发风波,当时6名常务理事声称不满主席陈大锦处理事务的方式而宣布离队,并宣布“自我解散,回归原点”,集体放弃及离开柔董联会。上述常务理事包括署理主席萧庆璋、总务锺伟贤、副总务黄剑锋、蔡明顺、财政林国才、副财政陈坤丰。
随后,柔董联会召开紧急理事会,出席会议的24名理事通过不接纳6名常务理事的“自我解散”,但接纳6人放弃职务。该会也议决由另6名理事填补上述空缺,并委任由该会总务林青赋为首的“修改章程小组”,拟定修改该会章程事宜。
据了解,柔州董联会的新章程是于去年修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