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 )国家施政、廉正和反贪中心总监丹斯里阿布卡欣坦言,现有的反贪法令并无专门对付售卖政府合约的受贿人士,该中心目前正与反贪污委员会携手探讨修改部分反贪法令,以杜绝售卖政府合约的风气。
他表示,现有的反贪污法令第20条文,只是针对通过行贿等手段得到招标工程的人士,出售工程合约者却不会受到对付。
“我们正和反贪会进行研究,以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条文,但这方面涉及层面极广,包含如何定义‘售卖政府合约及工程’,以及它可能造成的公共利益等影响。”
他透露,上述法案将由反贪污委员会负责草拟,预计将于明年4月份的国会呈交这项法案。
阿布卡欣今日出席由柔佛机构举办的2018年柔佛州廉正管理高峰论坛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这么透露。出席者包括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柔佛州务大臣拿督奥斯曼沙比安、反贪会副首席专员拿督三苏巴哈林、柔佛机构主席兼首席执行员拿督卡玛鲁查曼、柔佛州政府秘书拿督阿兹米罗哈尼等。
阿布卡欣也提到,该中心目前正计划杜绝所谓的“代理人”的存在,确保获得政府工程合约的公司都是具备实力,并能真正履行合约工程,有关公司负责人确有其人,而非透过代理人的牵线来获得合约。
他披露,该中心正在研究如何以现有的法令,鉴定获得政府合约的公司的所属权以及实际拥有者,以确保得到工程的公司并非另有其人。
“我们不希望看到这些公司和政治人物有著密切联系,并且是利用政治人物的影响力或裙带关系得到工程或是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