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因涉嫌低价卖地案,今日面对2项控状和1项交替控状,涉及收取300万令吉贿金,惟他不认罪。
东姑安南也是继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后,第三名在政权变天后被控上法庭的巫统领袖和前朝部长。
此案在下午2时45分开始,他是在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2项贪罪后,在同一个法庭内面控。
因此,承审此案的法官是阿兹曼阿末,主控官也是拿督乌玛赛夫丁副检察司。
根据第一项控状,东姑安南被控在2013年12月27日,在吉隆坡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分行,身为公务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接收商人拿督陈英文的一笔100万令吉贿金,以批准提高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的发展计划的容积率。
此举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检控官也提供替代控状,即身为公务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的东姑安南,在知道陈英文是Nucleus地产公司董事的情况下,在上述同样的时间地点,接受陈英文提供,由Pekan Nenas工业公司发出的100万令吉支票。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即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和礼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多过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控状则指,东姑安南在2016年6月14日在吉隆坡世贸中心的联昌银行分行,接受蔡金光(译音)的一笔200万令吉贿金。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即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和礼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多过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乌玛赛夫丁向法庭建议,将东姑安南的保释金定为100万令吉,一名担保人和交出护照。
东姑安南的代表律拿督陈福泉向法官表示,同意控方建议的保释金额,法官最终批准东姑安南以100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作为保外候审的条件,同时必须交出国际和外交护照。
另外,阿兹曼也择定此案在12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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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太阳能舞弊案 东姑安南罗斯玛抵达法庭面控
(吉隆坡15日讯)分别涉及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及脱售土地弊案,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及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等4人,在今日下午抵达隆市法庭准备面控!
根据反贪会的文告显示,将在今日面控的除了包括涉及太阳能供应合约毙案的罗斯玛及前助理拿督里扎曼梳外,亦包括涉及脱售土地弊案的东姑安南与一名拿督商人陈英文(译音,Tan Eng Boon)。
东姑安南是在下午1点56分,身穿紫色马来服饰并在多名保镳及反贪会官员的陪同下,抵达隆市法庭,惟期间并未向媒体发表任何谈话。
另外,身穿一袭绿色马来传统服饰的罗斯玛亦在下午2时12分,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陪同下现身法庭,而前者在期间笑容满面,似乎不受事件影响。
另外,拿督里扎曼梳亦在2时18分,抵达法庭,惟另名华裔商人陈英文则不得而知。
另一方面,据警方消息向《东方日报》记者指出,为防突发事件发生,冼都警区与法庭一方,共派出至少50名警力在场驻守及维持现场秩序,对本次提控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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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与前助理 今午将被控上法庭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昨日到反贪污委员会总部录供约3小时后,她与前助理拿督里扎曼梳明日将因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弊案而被控上法庭。
反贪会昨日发表文告指出,罗斯玛与里扎曼梳将在今日下午2时30分,在吉隆坡法庭被控。
文告说,罗斯玛昨日中午12时被传召到反贪会总部录供,以便反贪会进行最后的调查程序,以及提控工作。
罗斯玛是于昨日上午11时40分抵达反贪会总部,经过3小时录供后,于下午2时35分离开反贪会。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古玛仁德兰过后向记者媒体指出,罗斯玛是于昨午2时35分离开反贪会总部,并会于今下午现身大使路吉隆坡法庭面控。
不过,古玛仁德兰拒绝透露昨日调查的详情,以及罗斯玛将面对的控状内容。
罗斯玛昨日是乘坐黑色轿车抵达反贪会总部,惟其轿车在抵达时并没有停下,而是直接驶入反贪会大厦,因此媒体只目前罗斯玛的其中一名代表律师古玛仁德兰进入反贪会大厦。
罗斯玛日前因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舞弊案,被反贪会传召录口供。
今年10月4日,罗斯玛首次被控上法庭,面对涉及700万令吉的17项控状,当时她否认所有罪名,如今她将面对新控罪。
根据日前媒体引述反贪会消息的报导指出,罗斯玛与前助理拿督里查曼苏在乡区学校太阳能合约弊案中将面对6项控状,涉及款额总达650万令吉。
根据《砂拉越报告》在去年1月揭发,纳吉曾于去年1月亲自指示将这项目合约颁予民都鲁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Jepa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Jepak控股公司是在2016年杪获得这项太阳能供应合约,为369所砂拉越内陆学校安装太阳能板供应,惟至今未有一间学校有该太阳能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