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今日撤回提告前槟城首长林冠英藐视法庭一案。
高级联邦法律顾问迈莎拉朱哈里通知由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总检察署昨日入禀了中止案件通知书,即撤回这宗藐视法庭上诉案。总检察署昨日也将中止案件通知书传递给林冠英的代表律师。
“我们要求无需支付堂费。”
鉴于此,由法官阿都拉曼、拿督扎哈拉和拿督耶谷组成的三司,撤销这项藐视法庭上诉案。
阿班迪是在2016年8月18日,针对林冠英在记者会上指购屋案含有政治阴谋言论,已威胁司法、削弱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以及侮辱法庭的尊严及廉正,单方面入禀法庭,要告林冠英藐视法庭。高庭也于9月21日批准阿班迪的准令申请,以聆审这宗藐视法庭案。
阿班迪在诉状中向法庭申请交付审判程序,一旦林冠英被判藐视法庭罪成,可被判入狱。另外,他也向林冠英索取堂费以及其他法庭所认为适当的赔偿。
不过,高庭于2017年12月5日撤销这宗藐视法庭案,因总检察长没有妥善提供林冠英在记者会的谈话抄本。
2016年6月30日,林冠英因比市价低的价钱购买房屋被反贪污委员会以两项罪名提控上庭,而且是由总检察长阿班迪亲自出马提控他,惟林冠英向法庭否认有罪,需以高达100万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