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槟州行动党主席曹观友指出,槟州行动党候选人仅使用“蓝眼”(公正党)党徽上阵大选,这些候选人仍属行动党党籍,因此没有违反槟州反跳槽法令。
曹观友今日出席海边公园动土礼后,被询及槟州行动党候选人若以“蓝眼”党徽上阵,是否违反槟州反跳槽法令时解释,槟州行动党候选人只是根据希盟协议,使用统一党徽上阵。
在一旁的槟首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则举例,就如霹雳州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在2013年全国大选时是在公正党旗帜下上阵,并中选为和丰国会议员。但再也古玛如今是以社会主义党(PSM)国会议员身份,而非公正党国会议员身份出席国会。
在《槟州反跳槽法令》下,某政党下当选的州议员,一旦退党或遭革除党籍(未必要加盟新政党),即必须空出议席,以进行补选。同时独立议员一旦加入某个政党,同样要腾空议席。
注册局被当“武器”
有关条文阐明两个例外情况:第一、议员因所属政党被解散或撤销注册,而失去党籍。第二、议员因被选为州立法议长而退党。
由于是修正州宪法,因此有关法令只针对槟州议员,国会议员则不会受限。同时联邦宪法并没有类似条文,因此不服者可通过法庭挑战。(255)
另方面, 林冠英谴责社团注册局下令土著团结党解散30天的决定,并痛斥社团注册局是国阵用来对付希盟的“武器”,希盟已做好准备接下来会有一连串不民主及不择手段的攻击。“这是懦夫行为,相信人民会对该局以上的决定感到愤怒。”
此外,巫统浮罗山背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希尔米受询有关土著团结党遭下令解散30天事宜时说,社团注册局要求土著团结党在30天内呈交全国所有支部的文件给予该局,但这似乎是30天内无法办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