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吉隆坡甲洞卫星市烟花档口发生烟花爆炸案一事,引起公众担忧,惟批准年货市集的地方政府并没有取缔危险物品,如烟花及炮竹的权力。
每逢农历新年前夕,各个地区都可看到年货市集,甚至有一些档口公然摆卖属违禁的烟花鞭炮,许多民众不禁质疑,为何这些档口可公然摆满烟花,而未遭取缔。
针对上述问题,如烟花的危险物品都不属地方政府的法令,因此仅能够开罚单或取消执照,剩下的取缔或充公行动,仍需由警方负责。
加影市议员黎潍裮向《东方日报》表示,加影市议会仅批准年饼、年柑或肉干的年货市集准证,当然也不排除会有商家把其他物品 ,包括违禁品“寄放”在市集摊位出售。
“只要是没有阻碍交通的地方,市议会将批准市集执照申请。但也有一些商家会非法摆摊,届时市议会的执法人员可发出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单。”
“若市议会发现摊位也出售如烟花及炮竹的违禁品,根据市议会的权限,也只能取消执照和开出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单,市议会将通知警方有关事项,惟是否取缔则由警方负责。”
梳邦再也市议员戴祯兴表示,市议会发出年货市集准证后,执法人员均会到现场巡视,若发现有出售危险物品,仅能开约200令吉的罚单。
“在打击烟花等危险物品的事件中,警方扮演的角色更为重要,地方政府只是辅助而已。”
另外,吉隆坡市政局咨询理事会成员拿督刘开强表示,他已向市政局查证,确实市政局今年并没有发出烟花执照,即使是供小孩玩耍的仙女棒类烟花,均属违法,意味著,甲洞卫星市约8个烟花档均为非法经营。
“据了解,在甲洞卫星市发生爆炸事件的档口,是以肉干名义提出申请。因此,市政局将把他们列入黑名单。”
他也解释,市政局每年批准烟花的执照前,都必须先咨询警方,因此市政局并非每年都会批准烟花执照。
刘开强也强调,市政局所批准的仅是仙女棒,或在地上旋转类不会构成危险的烟花,而不是鞭炮或高空烟花。
“市政局在批准烟花类的年货市集执照后,均有到现场巡视,但提出申请的商家当然知道有什么是不可售卖,因此他们都把不可出售的货物摆在库仓或是车上,有顾客购买时才把货拿出来,借此避开执法人员的巡视。”
“我们也将在下一个小贩理事会上,讨论烟花执照事宜,再决定明年是否会再发放类似的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