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课题最近掀起朝野口舌之争,该计划承包商中国铁建对这项工程项目的态度,也令人关注;槟首长林冠英恫言,若海底隧道工程计划的承包商中国铁建公司要退出及毁约,那槟州政府将起诉对方并索取63亿令吉赔偿。
中国铁建公司恰好也是国内另一项大型计划,即金马士至新山双轨铁道计划的承包商之一。
交通部已在去年10月27日,把金马士至新山双轨电动火车计划授标函发给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交建联合体有限公司(CRCC CREC CCCC ConsortiumSdn.Bhd.),工程大约耗时48个月,预计在2020年竣工。
林冠英指出,双轨铁道计划动辄耗资上百亿令吉,全长250公里。相比之下,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则仅耗资63亿令吉,并从槟岛的新关仔角,建到威北的峇眼亚占,约7.2公里而已。
他说,最近有传出各种传言,包括有指承包商为了避免卷入近期的争议中,可能选择退出槟城海底隧道计划。
对于这些“风声”,他严厉放话,若槟城海底隧道计划的承包商,即中国铁建公司毁约,州政府肯定会与对方对簿公堂,并向对方索偿高达63亿令吉的赔偿金。
若退出就起诉
林冠英周四登门拜访《东方日报》槟城办事处,提早与本报读者拜早年时提到,随著交通部长暨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和署理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最近常常追击此课题,中国铁建可能为了“省麻烦”,不想要与马华针锋相对,加上交通部长也是由马华总会长担任,而选择退出。
“若它(中国铁建)要退出,我就起诉他。我要他赔我63亿令吉。”
林冠英强调,中国铁建与此工程特殊项目公司Zenith集团签署的合约仍然有效,因此若对方毁约,槟州政府有很大胜算。
林冠英:笼统说明合资 没指中国铁建是股东
针对马华部长魏家祥出示志期2013年3月的《珍珠快讯》里写的:“州政府把上述工程合约颁布给由本地Zenith营建公司、中国铁建集团、北京城建集团、Sri Tinggi有限公司及Juteras有限公司组成的特殊功能公司”,以指责林冠英曾说过中国铁建是股东,但林冠英宣称,他当时只是比较笼统地说合资,未说中国铁建是股东。
他说,州政府较后已在同年10月6日签署的合约中,正式解释合资的意思,即中国铁建作为承包商,而非股东,中国铁建也以承包商的身份签约。
询及魏家祥质疑,既然中国铁建并非股东,因此不应把该公司的缴足资本计算在内,林冠英解释,对方有发出一封保证信担保完成此工程,而且对方曾签约2次,第2次是在附录。
他以屋子的买卖合约举例,就算是附录也应计算在内。“你不能咬定说缴足资本不够。其实,就算缴足资本有40亿令吉,但找个不知哪里来的承包商,是不是完蛋?有几多缴足资本都没有用,因为承包商不可以用。”
他认为,承包商一定要够稳,因此知道中国铁建承包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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