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宜6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今天正式生效的《1967年报穷法令》,预计将能够把国内的破产案例减半至每年1万宗。
她说,目前,报穷局每年所处理的破产案例达2万宗。
“这是因为修正后的法令,将申请破产的最低债务门槛,从原有的3万令吉提高至5万令吉,债主不能邀请法庭宣判社会担保人破产,以及增加了自愿债务重组的条文。”
阿莎丽娜今天宣布这项法令生效时,如是指出。
她也说,法令也首次加入自动解除破产的条文,这与政府希望让破产者重新为国家经济做出贡献。
阿莎丽娜指出,法令的生效也协助社会担保人、逝者、残障人士及患有重病者解除破产。
她指出,在增加65名临时职员及120万令吉开销下,报穷局已申请在明年解除1万宗涉及上述人士的破产案,而她也将在与报穷局协调后,再向内阁提出解除4万总破产案,以申请高达400万令吉的额外开销。
她表示,在法令生效日前宣布的上述4类破产者,只要债权人不反对,就可向报穷司申请解除破产信。
2013至2017年8月,全国共有2万3036名年龄介于25至34岁人士为破产人士,25岁及以下的破产人士则有11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