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前董总主席叶新田,针对高庭在2015年8月21日晚上的判决的上诉。
2015年8月21日,高庭三度驳回叶新田的要求,包括撤销5州董联会禁止他阻止823特大的禁令申请,让在2015年8月23日召开的董总特大得以进行。
当时5州董联会代表,分别是森州主席拿督张贤炳、砂州主席拿督包章文、槟州副主席林琮淞、霹州副主席陈崇凑和彭州秘书张翔坚。
叶新田是根据上述案件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5州董联会代表律师黄觥发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上诉庭今日以2原因驳回叶新田的上诉,并谕令叶新田必须缴付1万令吉的堂费。
黄觥发表示,上诉庭是基于该案件已经不属于公众利益,以及社团注册局限定董总在2015年9月6日前解决纠纷为由,驳回了叶新田的上诉。
“由于叶新田的董总任期是从2013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而目前已经超过日期了,所以不是公众利益而是组织结构了。”
他说,上诉庭也基于在当时候社团注册局已发出两封信函给董总,要求董总在9月16日前解决内部纠纷,否则将吊销董总注册的理由驳回了叶新田的上诉。
“所以对方上诉失败了,同时需要付1万令吉的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