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阿里今天为国内11个执法机构,推介枪械(执行任务)指南,让执法人员了解并掌握执行任务时所需在遵守的使用枪械作业程序。
这11个执法机构,包括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马来西亚移民局、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公园局、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内政部、陆路交通局、马来西亚边境安全机构以及马来西亚监狱局。
阿班迪说,执法人员可通过指南,了解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使用枪械,而有关指南即日起生效。
“他们只能在感觉自己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开枪,这是他们的主要考量。”
阿班迪今天在总检察署出席开斋节午宴后接受记者的询问时指出,执法人员在开枪之前都必须先发出警告。
询及执法机构是否必须遵守这项指南,他强调,尽管今天所推介的是原有指南的附加指南,但执法人员最好还是遵从,毕竟就算他们可以持有枪械,却不能任意开枪。
针对这项指南是否能够阻止类似14岁马来少年阿米鲁拉昔于2010年惨遭警察击毙的案件再次发生,阿班迪说:“它可以防范许多事情,我无法预测。你是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我是倾向考量到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因为对开枪存有犹豫而惨死的情况。”
较早前,阿班迪阿里在总检察署出席2017年第三季集会上致词时指出,关税局女执行官阿妮莎去年在吉兰丹执行任务时惨遭“狗仔队”撞死后,令他关注执法人员是否缺乏使用枪械知识或不了解相关作业程序。
阿班迪说,亲自到哥打峇鲁移交捐款给阿妮莎家属后,曾向关税局索取执法人员使用枪械指南来阅览,才发现有关指南其实并未概括使用枪械的标准程序。
“有关指南完全没有提及执法人员可在何时或在怎样的情况下使用枪械,而是更倾向于如何处理及保管枪械,避免抵触军火法令。”
他继指,在阅览有关指南后,他于去年12月指示总检察署检控组成立特别团队,检讨大马执法机构现有的使用枪械程序。
“在和所有执法机构合作后,我们成功完成了2017年执法人员使用枪械(执行任务)指南,这项指南是执法机构原有指南的附加指南。”
他说,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面对各种挑战甚至是各种涉及人身安全的威胁,这也是总检察署感谢执法人员的一项举措,同时也确保各方都遵守我国法律。
出席推介礼的包括第二律政司拿汀巴杜卡昭耶、诉讼组主任拿督阿玛吉星、海事执法机构总监拿督祖基菲里、反贪会副首席专员(行动)拿督阿占巴基及关税局副总监(执法及消费税)拿督祖基菲里耶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