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联邦首席大法官丹斯里劳勿斯及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虽已届宪法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政府仍宣布延长其任期,律师公会将针对此事在短期内召开特大,以商讨这项违反联邦宪法的委任。
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吉斯说:“大马律师公会认为,委任劳勿斯和祖基菲里做为附加法官的做法,并让他们担任联邦法院大法官及上诉庭主席,是公然违反联邦宪法。”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乔治瓦鲁吉斯今日通过文告指出,律师公会今日在召开常月会议时,决定召开特大,以讨论有关委任事项。
另一方面,曾经担任安华肛交案主控官的著名资深律师沙菲益,对此则抱持不同看法。
他表示,所有人都以为劳勿斯是自己委任自己成为附加法官,但其实他是被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在今年3月30日之前委任的。
他也说,阿里芬在之前也曾经以附加法官的形式,延长联邦法院法官陈国华的任期;而1965年时联邦法院法官仄华星甘也是以附加法官的形式继续担任法官,只是他们并非上诉庭主席或联邦法院大法官。
《当今大马》报导指沙菲益在发出文告中指出,联邦宪法并未禁止附加法官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或是上诉庭主席。
“联邦宪法并没有明文禁止这件事,为什么不好好利用司法体制里面最优秀的人呢?”
他表示,共和联邦国家普遍上都面对司法优秀人才不足的问题,马来西亚也不例外;若要成为好的顶尖法官,光是聪明和知识是不足够的,他们也必须要有优秀得的情绪智商。
他说,首相在委任附加法官方面是没有任何权力的,这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国家元首,按照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而委任。
“为了要让他们能在退休年龄后继续服务,技术上来说他们必须被国家元首委任,而国家元首是在第122(B)条文下,听取首相意见并谘询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后才委任。首相当然也必须考虑司法委任委员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