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抨击政府,以“增设法官”(additional judge)的方式留任已年届退休年龄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劳勿斯,是史无前例及违反宪法的行为。
他表示,为了履行当时就职时立下的誓言,即尽全力维护宪法的神圣和廉洁,劳勿斯应该要拒绝政府的“邀请”。
“现在球就在劳勿斯脚下,他是否准备为了维护宪法的神圣和廉洁,而拒绝以增设法官的方式继续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或是拒绝就此继续留任。”
林吉祥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政府昨天深夜宣布劳勿斯延任3年,已经让大马陷入另一场宪法危机。
他说,许多法学家,包括前首席大法官、前联邦法院法官、前法律部长和大马律师公会都已经对可能出现违宪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一事表达关注。
“但首相和总检察长对这些的看法却无动于衷。”
他指出,连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都公开表明,年届66岁退休年龄的劳勿斯再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已违反宪法。
“哈密强调,劳勿斯已达66岁又6个月的退休年龄,若继续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将会使到司法的独立性受损。”
他说,阿都哈密也建议劳勿斯,即使政府在8月3日,即达退休年龄当天之后,还是决定延长其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职务,劳勿斯也应该要拒绝。
他称,其他的法官和司法人员都有相似的看法。
劳勿斯是在今年4月接替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成为新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但他在今年2月4日就已经达66岁退休年龄,根据宪法第125(1)条文阐明,联邦法院法官需在66岁退休,在国家元首的同意下则可再延期6个月。
这意味著劳勿斯必须在今年8月3日之前退休,造成上任不到4个月就需退休的尴尬场面。
惟,首相办公室昨日宣布,政府将会以“增设法官”法官的方式,延长劳勿斯的任期3年,引起许多不同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