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公青团安邦团长阿当罗斯里向反贪会提供伪造文件案,案件今日过堂,控方预计会传召20人出庭供证。
地庭法官埃雷鲁丁依斯迈将此案审讯订在今年12月4日至12月6日、12月11日至12月15日、12月26日至12月29日进行。
据早前报导,阿当罗斯里是在接受反贪会调查时,分别向反贪会查案官提供假口供,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32(8)(C)条文,同时也因出示假文件,而抵触同一条法令第89条文,总共面对6项控状。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最高300万令吉。
首项控状指阿当罗斯里在2017年2月10日早上9时在反贪会总部,向查案管提供假口供。当时,他表明自身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董事薪金(月薪约6万令吉)、南柏再也工业区公寓管理主席(月薪3000令吉),以及协助朋友投资获利的红利。
根据阿当罗斯里的口供,他分别向大耳窿贷款50万令吉、岳母及外婆借贷20万令吉、卖车得来的25万令吉和自身薪金25万令吉,来购买位于安邦区的豪宅,并指盖房子的售价为120万令吉,而非700万令吉。
第二项控状指,阿当罗斯里随后更改口供,惟他再次提供假口供。
至于第3项至第6项控状指,阿当罗斯里因出示4份不实文件及资料,包括假合约以及假现金券,企图蒙骗查案官,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融资法令第89条文。
红衣人领袖嘉玛去年向反贪会举报阿当罗斯里年纪轻轻便坐拥豪宅和多部名车,并邀请记者乘坐直升机,从空中鸟瞰该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