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 尊孔独中和尊孔国民型中学校地主权风波越演越烈,更引发首宗官司,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长丹斯里郑福成正式起诉尊孔独中董事长拿督黄位寅,力图争取校地主权。
根据诉状,郑福成提出4项要求:
一、尊孔华中及尊孔独中董事会均是校地的持有者;
二、校地应该注册在尊孔华中和独中2名代表信托人名下;
三、要求辩方(尊孔独中)在一个月内,更正土地权登记,加入两名诉方(尊孔华中)代表和移除辩方2名代表;
四、一旦辩方拒绝或没有遵守法庭逾令,高级助理主簿官会代表诉方执行第3点的要求。
多名尊孔独中领导层,包括前往吉隆坡法庭,出席案件管理程序。
出席者包括署理董事长沈德和、副董事长侯渊富、骆清忠、常务董事林美莲、黄祥胜、副总务陈长洲、董事会秘书林倩如、代校长张发财、副校长梁振聪、特辅处主任李傲程和辅导处处主任覃秀娴。
诉方方面,只见到代表律师出席。
7月案件管理
基于辩方尚未及时委任正式律师,因此法官择定辩方在6月13日向法庭递交应诉通知书(Memorandum of Appearance)。
辩方必须在6月28日前向法庭入禀答辩书,同时也可申请反起诉。不过,根据辩方说法,他们尚未决定是否会反起诉。
此外,法官也订于7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黄位寅是于5月24日收到由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长丹斯里郑福成所发出的律师信。
据报导,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长丹斯里郑福成指出,该校是在欲兴建新校舍时遭到尊孔独中多番阻拦,逼于无奈之下,才会发出律师信予尊孔独中,要求土地主权。
尊孔独中和尊孔国民型中学董事会已不是首次因校地问题产生纷争。在2009年12月16日,尊孔独中和华中曾经因为建遮蓬走道事件,牵扯出“校地风波”。当时双方为了兴建一个遮棚走道,爆发了长达5小时的拉锯战,最终警方出面调停和劝阻下,才暂时平息这事件。
当时,尊孔华中董事会派承包商进入校园动工,引起尊孔独中董事会的不满,拨电要求警方直至工程进行,同时也发律师信要求停止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