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 )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今日再度入禀吉隆坡高庭,挑战联邦法院裁定他在第二宗肛交案罪成的判决,并指控政府在这起案件中使用伪证。
安华律师苏仁德兰和拉蒂花今日代表安华入禀法庭,将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苏仁德兰较后向记者表示,安华要求撤销和判其肛交裁决无效,以及要求立即释放安华。
“安华表明,这起案件的审讯或定罪,都是取自于伪造的证词和证据。”
“诉状阐明,答辩人是知晓原告莫哈末赛夫是一名不诚实的证人,尽管后者的诚信令人质疑,惟政府仍然承认后者作为此案的证人。”
他表示,政府选择使用赛夫的伪证,是因为其证词对政府有利。“答辩人对于赛夫的伪证是知情的,就整件事情而言,赛夫所指的肛交行为从未发生或无法做出这种行为。”
同时,诉状也提到,安华会进一步提供细节。
苏仁德兰也提到,他会要求法庭尽速审理此案,以便服刑中的安华能够尽早获得释放。
现年69岁的安华是被控于2008年,与其32岁的前政治助理莫哈末赛夫肛交,安华在高庭被判无罪,但过后因控方上诉而遭上诉庭改判罪成,虽然安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惟联邦法院于2015年2月10日裁决安华在第二宗肛交案中罪成,并判处安华入狱5年。
安华曾在2015年4月30日提出司法审核申请,惟去年12月14日,联邦法院裁定其司法审核申请没有充足理据,而驳回相关申请,并维持5年监禁原判。
上个月,苏仁德兰和拉蒂花以安华已服满监禁刑期一半,安华也是希望联盟的关键人物为由,向大马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尽快释放安华。
安华代表律师是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第43条文,即监狱长经许可释放任何服监禁刑罚,而做出这项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