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的“强奸受害者可与加害者结婚”言论掀起千层浪,伊斯兰党总秘书达基尤丁表示,强奸犯是需要受到严厉对付的,而如果受害者是他自己的女儿,他不会允许加害者用任何理由迎娶她。
他今日在国会停车场被媒体围访时强调,强奸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受到严厉对付;但加害者和受害者结婚的对错,则视情况而定。
“如果这项婚姻获双方父母允许,那就由他们决定。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算强奸犯娶了受害者,也不代表他没有犯法,也不能成为他的辩护基础。”
“如果受害者父母允许他们结婚,其他人也不能阻止;但如果是发生在我女儿身上,我不会容许。不可能有人玷污了自己的女儿,我还要让他们结婚,不管用什么理由,我都不会接受。”
至于解决改教争子问题的《法律改革(结婚及离婚)修正案》,他则表示,该法案除了牵涉非穆斯林,也牵涉穆斯林,因此他支持政府成立委员会检讨该法案的建议。
此外,诚信党哥打拉惹区国会议员西蒂玛丽亚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时表示,她并不怪沙布丁,因为沙布丁只是在分享他担任伊斯兰法官时的经历,而伊斯兰法律也确实允许此事。
“我们父母的年代确实提倡早婚,当时女性只是为了结婚,除了成为一名妻子、母亲或祖母,没有其他的未来;但随著时代的改变,我们应该要做出调整,不应该把过去50或60年代的思想应用在21世纪。”
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则在记者会上表示,她强烈反对以婚姻来解决强奸问题,她也担心一旦儿童性侵害法案开始落实,若没有全面禁止童婚,儿童性侵害案件会有上升趋势。(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