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都哈密提醒说,国家原则若列入联邦宪法,这可能会影响马来人及伊斯兰教地位。
阿都哈密表示,国家原则的宗旨,其实是为了达到全民团结;若国家原则成为联邦宪法的一部分,就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法律。
他针对某些非政府组织主张要把国家原则列入《联邦宪法》一事表示,如果国家原则被列为联邦宪法的前言,所有让马来人、沙巴及砂拉越土著享有特别待遇的行政命令,都会违反宪法。
地位被挑战
“届时若有人指玛拉工艺大学只允许土著学生入学的做法是违反国民团结的作法,违反联邦宪法第一条文(国家原则),那怎么处理?”
阿都哈密是在土权组织举办的一场论坛上致词时,发表有关看法。他由于健康状况并未出席该场论坛,而致词是由土权组织主席依布拉欣阿里代读。
根据《马来邮报线上》报导,阿都哈密表示,国家原则里面涵盖“创造和谐社会”“平均分配国家繁荣的果实”等内容,与政府较早前有意草拟的国家和谐法令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这更可能被拿来挑战马来人特殊地位。
“国家原则的这条甚至更为直接,就像我刚才说的,这条其实可以用来挑战第153条文。”
联邦宪法第153条文阐明,国家元首有责任维护马来人及沙砂土著的特殊地位,以及其他族群的利益。宪法第153条文是公务员、奖学金及国民教育中马来人固打的法律根据。
阿都哈密也质疑,如果国家原则成为联邦宪法的基础,伊斯兰的地位会如何。
“国家原则根本没有提到‘伊斯兰’的字眼,第一条只是信奉上苍,而这个信奉,指的不一定是伊斯兰。因此,国家原则若成为宪法的前言,国会就必须修法把这部分加入,平衡各族的宗教地位。”
国家原则是在1969年513事件后由政府拟定,五项原则分别为信奉上苍、忠于君国、维护宪法、遵从法治、培养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