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强调,政府从来不曾干预过任何法庭案件的裁决。
他说,法庭不曾受过任何的干预,法庭也可以独立对涉及政府的案件做出裁决。
他指出,法庭有时会做出对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不利的裁决,但政府也必须接受。
他表示,任何人对案件的裁决感到不满,可以根据司法程序提出上诉。
“这就是司法程序,每个裁决法官都需要提出理由,为何会有上述裁决。”
阿里芬将在本月底正式退休,他今日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这样表示。
他说,有时候在书面判决出炉前,就有人批评法庭的裁决,这“让他感到伤心”。
“我们简化我们的裁决,我们会提供一个总结报告,让公众可以更了解判决。我希望公众会去阅读后,才来做出批评。”
阿里芬透露,身为法官,他们要有职业操守,不能公开回应公众的批评。
“法官的地位不同,他们不可以通过媒体捍卫自己,我们能做的是,通过裁决(解释),我们会提供理由,公众可以批评,但我们不会回应。”
他也提到,外界的批评,法官会交由总检察长、大马律师公会或学者去回应,因为他们可以捍卫或批评法官的裁决。
“我一直希望公众可以对法官的裁决提出好的批评,让我可以发展法律学。”
他指出,好的法官需要廉正,那才有能力写出好的判决。
“你(法官)可能可以写出好的判决,可是你不是廉正的人,你就不是好法官。”
阿里芬表示,一般上案件判决后,法官有8个星期的时间去处理书面判决,但给予联邦法庭的裁决会变成新法律,他们判决的案件会给予一些伸缩性。
他指出,一般上司法专员都无法知道负责案件的法官,可否如期完成判决。
阿里芬表示,要评价司法专员和法官的表现,有两个特征可以看,第一是他们判决的素质,以及处理判决所需的时间。
联邦宪法125(1)条款阐明,联邦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为66岁,但任期可获延长不超过半年。阿里芬原本是在2016年10月退休,但在2016年9月获得延长6个月,因此其任期将于2017年4月才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