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指出,我国将尽快在今年年中之前,落实在泰国边界向进入我国的外国注册车辆征收过路费(RC)。
他说,新加坡政府承诺,若我国不是个别对待新国注册车辆,就不会对大马征收过路费的措施做出反击。
他重申,我国政府绝对没有个别对待进入我国的新加坡车辆,而是会在未来向所有进入我国境内的外国车都征收过路费。
他透露,政府接下来将于今年内在马泰边境落实相同的措施,询及是否将在今年中落实,他说:“比年中还要早。”
廖中莱今日出席由法国驻马大使馆、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及马来西亚高铁机构(MyHSR)联合举办的隆新高铁讲座后,如是向记者指出。
新加坡陆路交通局于周一(16日)宣布,从2月15日开始,所有外国注册车辆从兀兰关卡或大士第二通道关卡进入新加坡时,都必须支付6元4角的过路费。
新国当局表示,这项措施是针对马来西亚从去年11月1日起,向所有从新山关卡及新马第二通道关卡入境的外国私家车辆征收20令吉(约6.44新元)的过路费,所作出的相应调整。
指马已收千万过路费
新加坡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于今年1月9日在国会回答问题时指出,根据新加坡当局估计,大马自去年11月1日落实过路费措施后,截至12月31日已向新加坡车辆收取约1390万令吉的过路费。
廖中莱今天表示,欢迎新加坡政府指若大马其他边境国家车辆征收同样的过路费,当局就愿意撤销向大马车辆征收6.40新元的宣布。
他认为,若新加坡不采取反击行动,那么我国也没有必要采取另一个反击行动。
他说:“他们要反击是因为觉得我们歧视新加坡车辆,其实我们没有。新加坡交通部长一直都有跟我联系。如果他们不采取反击行动,我们也不会采取另一个反击行动。”
廖中莱曾在周一向本报指出,若新加坡交通局执意要征收6.4新元过路费,或将逼使大马也向新加坡看齐,而征收35新元(约109令吉)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
他表示,新加坡早在1973年就征收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VEP),但大马在过去2、30年来并没有征收这个入境准证费,因此去年11月落实征收20令吉的过路费属于合理。
出席今日活动这包括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丹斯里赛哈密、首席执行员阿兹哈鲁丁、大马高铁机构首席执行员莫哈末诺依斯迈、法国交通、海洋和渔业事务部长维达利,以及法国驻马大使彼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