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与消费人事务部今日宣布,13项物品将列为农历新年统制品,制定该些物品的批发和零售最高顶价,有效日期为本月23日起至2月3日,共为期12天。
这13项食品包括活鸡,肉鸡(含内脏),净鸡(不含内脏),A级鸡蛋(重量介于65克至69.9克),B级鸡蛋(重量介于60克至64.9克)C级鸡蛋(重量介于55克至59.9克),进口包菜(从印尼及中国进口但不包括北京),蒜头(中国进口),白鲳鱼(每条重量介于200克至400克),大白虾(每公斤41至60只),生猪,猪肚和猪肉。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今日在新闻发布会时表示,2017年农历新年统制品的价格与去年的价格保持不变。
这项13项列为农历新年统制品的措施,会在大马半岛89个区域,砂拉越32个区域,沙巴27个区域及纳闽1个区域进行。
他表示,该部是参考2016年整年和2017年1月每星期所监督的物价,听取相关政府机构如大马农业局,兽医局,联邦农业销售局和大马渔业发展局的意见,以及和生产商,出口商,供应商和承包商进行商讨,来定下统制品价格。
需用粉色标签标价
“尽管商家都了解自由市场的概念,但在特定的时候,尤其是货品需求提高期间,政府必须使用现有法令来监管货品价格,确保价格稳定和存量足够。”
他指出,所有出售这13个统制品的商家,除了禁止超过订下的最高价格出售,也必须使用粉红色标签来标价。
一旦商家被发现违例,可在“2011年反暴力及价格控制法令”下被对付。若个人售卖统制品的价格高于顶价,商家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或缴付5万令吉的罚单。至于违法公司则可被罚款50万令吉,或缴付25万令吉的罚单。
若商家没有使用粉红色标签来列名统制品的售价,个人可被罚款1万令吉,或缴付5000令吉的罚单。至于违法公司则可被罚款2万令吉或缴付1万令吉的罚单中。
韩沙表示,贸消部执法单位会在这期间,监督这些统制品的价格,确保没有商家趁机牟利。
他本身也会在本月24日(星期二)亲自前往怡保地区进行监督中。
他促请民众,一旦发现商家违反条例,可向贸易部执法单位报告,电话是1-800-889-800或电邮e-aduan@kpdnkk.gov.my。
同时,由于价格因地区而异,消费者和商家可通过贸易部官网http://www.kpdnkk.gov.my,查询各地的物品价格。
出席记者会包括贸消部副部长拿督亨利逊阿贡和秘书长拿督斯里嘉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