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2015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指出,大马电检局从2013年至2016年2月29日接获13万5279部电影放映申请,当中有99.6%,即13万4712个申请获得通过,还有567个申请,因不符合规则而遭拒绝。
与2013年相比,2014年的申请已减少了3030个,减少了6.8%。而2015年的申请则是比2014年的增加了1170个,或2.8%。
申请数目增加或减少的问题,需要看制片者和制片商的情况,当中一个导致申请减少的原因是因为网络可以下载。
大马电检局的申请,涵盖了4个范围,即电影、胶带、宣传品和电视台的申请。
电检和执法部的收入来自审查费、上诉费、宣传品费用等,2013年至2016年2月29日,所获得的收入达3486万令吉。
总稽查司报告指出,一些州属的大马电检局在处理案件,官方登记扣押的物品,和总稽查署去检查时点算的数量不同。
内政部在10月26日回复总稽查署时表示,涉及的州属,如雪兰莪、沙巴和砂拉越,已经注意到到此现象,并已经进行了修正,而该部也已经发出通知信函,要他们在处理时更仔细。